弋阳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1年,在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帮助下,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我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1、强化学习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升履职能力。一是抓关键少数。加强领导干部学法教育,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县委中心组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县委办印发了《中共弋阳县委中心组2021理论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重要思想、法律及党内法规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内容,并按计划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印发了《弋阳县2021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规定每年4次集中学法活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纳入学法计划,并按计划贯彻落实。县普法办组织全县所有公职人员参加网上学法知识考试,合格率达到99%以上,推动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抓谋划安排。制定印发了《2021年弋阳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任务,夯实了工作责任,从学法对象、学法内容、学法方式等方面对学法提出具体要求。三是抓全员覆盖。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邀请省委党校舒小庆教授为全县260余名领导干部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授课,推动公职人员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准确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度融合,组织开展系列宣讲活动,让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2、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根据机构改革整体要求,调整了由县委书记陈敏任主任、县长吴华任副主任的中共弋阳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夯实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二是强化统筹谋划。县委、县政府先后多次召开常委会、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解决存在问题。印发了《弋阳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以此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制定了《中共弋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等相关制度文件,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9月10日,中共弋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召开第三次工作会议,县委书记陈敏对依法治县工作做出了部署并提出了四点要求,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听取了2020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情况;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有关方案、文件。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多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贯彻意见。各行政机关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成立督导组,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全面督查,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落实。
(二)坚持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效能
1、坚持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坚决防止疫情蔓延。在省、市指挥部的要求和指导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科学做好“三类人员”精准管理,有效实施“四类场所”监测预警,严格督促“五方责任”有效落实。依法依规推进新冠疫苗接种,铸就疫苗保护屏障。加强对接种人员的培训,合理设置接种单位,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新冠疫苗配送,通过精确预约安排接种人数和接种时间,对人员有效分流、防止聚集,按照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全流程操作。及时准确多渠道发布疫情信息,让信息走在谣言前面。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事项目录,梳理完善“三级四同”目录,对划转事项进行了调整。深入推进“放管服”和“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大力推动简政放权,落实审批服务“一次不跑”、“只跑一次”的要求,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单位36家1483项,已全面梳理公布县本级第二批“一次不跑”事项152项,“只跑一次”事项1185项,事项总数占依申请办理事项数量比例90.16%。下发《弋阳县“赣服通”4.0版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优化我县营商环境,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更省时省力省心。
3、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实行告知承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按照中央、省、市、县的要求,进一步清理了非必要的证明事项,避免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同时,对保留的证明事项逐步实行清单式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证明。
4、促进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制定了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相关文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对民营企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举办服务民营企业经济发展法律知识宣讲,促进企业法治建设。启用高新区“二号章”,制定《弋阳高新区“二号章”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二号章”的使用与管理,努力实现“园区事项园区办结、企业办事不出园区”的目标,全力打造“四最”营商环境。提升惠企政策兑现力度,2021年,共梳理惠企政策101条,惠企创业贷款补贴金额1.55亿元,免税金额2.87亿元,扶持贷款金额4.88亿元。积极推进“万所联万会”工作,普遍建立商会与律师事务所联系合作机制,积极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开展公证便企工作,实行“一次告知”“一次办理”,开展绿色通道,提供公证上门服务。开展规范涉企收费专项行动,及时修订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检查,建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和涉企收费投诉举报制度,杜绝乱收费行为发生。
5、开展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信用专栏,各部门按照职能对外作出政务诚信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开展规范中介服务专项行动,对市场中介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事项。
(三)完善决策机制,健全政府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县政府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必须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向县委请示报告。2021年共审核规范性文件(合同)44件,规范性文件审核率达100%,均做到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实行提前介入、靠上服务,及时出具审核意见。
2、广泛征求意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实行公示、举行听证会;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充分听取和吸收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征询意见。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合法,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3、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工作规则等制度,规范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县政府及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法律顾问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将聘请法律顾问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保证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深化体制改革,持续提升执法水平
1、依法清理公示全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结合机构改革,开展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清理工作,确定县级行政执法主体52个,全县行政执法人员692人,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目录均已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示。
2、健全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制定印发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检查比例和频次,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更加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平台事项514项,检查实施清单覆盖率达100%;年度联合检查29次,联合检查与总事项占比17.79%,年度平台未出现红灯预警,实现清单之外无检查。开展弋阳县县本级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公示工作,认领了我县本级负责实施的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涉及14个县直部门的行政事项73项(其中,行政许可46项,行政给付14项,行政确认12项,行政检查1项)。
3、建立衔接机制。建立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工作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动机制,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信息互通和工作协作、建议落实反馈等制度,形成监督合力,促进个别行政机关切实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为进一步提升我县依法行政水平提供保障。
(五)坚持多措并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衔接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并健全了“四级”调解组织网络化、信息化体制,以及调解文书格式化。全县共建立了169个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调委会,调解人员1645人。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2021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各类纠纷1280起,调解成功的达1280起,调解成功率达100%。
2、认真履行复议职责。坚持“复议为民”“刀刃向内”“源头预防”原则,对涉及重点民生领域的案件加大审查力度。2021年全县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其中涉及行政处罚8件,行政确认3件,不属受案范围2件。共受理行政应诉案件6件,出庭应诉2次,所办理的行政应诉案件,均按时提交行政应诉答辩状等相关应诉材料,按照法院传票指定时间出庭应诉。
3、注重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组织成立上饶市首个金融类调解委员会—弋阳县昊元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化解服务,全年共调解金融类案件512件,涉案金额达191.47万元。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活动,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全面推行“阳光信访”。引导群众依法上访,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实现定分止争。
4、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为基层解难题、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联合公证处、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组建公共法律服务团开展精准服务活动26场次。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努力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投入使用。依据《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赣司字〔2021〕6号)文件要求,弋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南岩街道办公共法律服务站、圭峰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葛溪乡公共法律服务站、花亭街道办公共法律服务站完成建设申报验收。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
1、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县政府认真听取政协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高质量办理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2021年“两会”期间,145件人大代表建议和142件政协提案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满意率分别为98.5%、98.8%。
2、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为进一步强化我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行为,组织开展对各相关单位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督查工作。通过专项督查了解各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促进我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文明规范,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公开、透明、合法、高效。
二、存在问题及2022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我县按照省市依法治理工作要求,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一是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系统全面,法治氛围还不够浓。二是法治化营商环境仍需进一步优化。三是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一定程度上存在。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重大,使命光荣。2022年,我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振精神,攻坚克难,坚定不移地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推向深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一、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加你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的长效机制,完善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等常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的专门法律知识。
二、持续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继续按照省、市、区依法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举措,创新方式,着力在推进疫情防控、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治理、工作保障等六大板块工作上求突破,推动全县和谐稳定的法治良序逐步形成。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核,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与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遵守执法活动所规定的步骤和方法,及时公开执法结果,接受群众及媒体监督。
四、强化法治宣传力度。一是依托“法律明白人骨干、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三支队伍,广泛开展群众性普法宣传。二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和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乡镇法治广场建设,创新普法载体,丰富群众法治文化生活。二是深化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紧跟时代普法要求,扎实开展主题突出、重点鲜明、实用性强的法治培训,推动法律明白人网校学习,提高全民法治素养。
弋阳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