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由弋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办)综合全县17个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有关部门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大部分。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弋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luorideoc.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弋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办)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方志敏大道666号行政中心5楼,电话:0793-5821277,邮编:3344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弋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信息公开内容和实效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全县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不断完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提升工作水平,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强化主动公开
1.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我县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在决策前主动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坚持丰富意见征集形式,邀请县人大政协的领导列席每期的县政府常务会,多次邀请公众代表、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列席参加我县“十四五”规划编制座谈会,增强决策透明度。
2.大力推进管理公开。我县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负面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经梳理统计,2020年未有权责清单调整。全县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涉及各部门全面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大力加强监督管理,建立督查、审计工作公告制度,加大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的公开力度。
3.大力推进服务公开。我县政务服务中心在弋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坚持及时发布并更新公开服务事项。中介服务方面,经过认真梳理并与各单位多次确认,共梳理出全县可办理中介服务事项61项,涉及行业主管部门14个单位,其中包含30种资质类型,现已全部进驻全省统一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实现“一网选中介”。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20﹞30号)的规定,制定我县中介超市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服务标准、办理时限、法律责任等服务要求,并编制项目业主和中介机构注册流程图,印发弋阳县涉企中介服务清单手册,全面实行中介服务承诺制。
4.大力推进结果公开。我县积极推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公开,在弋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飘窗征集群众对我县“十四五”规划编制的建议,每季度公开《县政府工作报告》落实以及推进情况,定期公开我县2020年重点项目建设执行情况,引入政务公开专业评估公司、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等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落实进行跟踪反馈和科学评价,定期开展“两代表一委员”视察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今年“两会”期间,交县政府办理的64件人大代表议案和84件政协委员提案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办复率均达100%,满意率分别达98.5%和98.8%。
5.大力推进执行公开。我县依托江西省政务服务网,建立完善全县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在弋阳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栏,集中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依据、程序、结果等信息。在弋阳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积极推行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示。例如:严格要求县扶贫办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严格督促各部门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
(二)强化依申请公开
2020年,在弋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网上受理系统、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现场受理等多种渠道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编制指南中明确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受理流程等。指定专人每个工作日查看各受理渠道的申请情况,在第一时间以规范格式进行登记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保障时效性。进一步增强依申请公开答复的针对性。今年累计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答复及时率100%。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
1.全力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我县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实施意见》的指示,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大政府门户网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力度,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已全面实施,在网站首页设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专题专栏,整理并公开了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的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以及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全面推进数字化管理。我县大力推动“放管服”改革,加大数据公开力度,全县186项行政审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184项,进驻率98.92%,1483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进驻1355项,进驻率91.37%。其中“一次不跑”事项152项、“只跑一次”事项1185项,占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比例90.16%。
3.全力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政府行政决策法律风险,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县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多措并举完善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按照《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提交讨论,做到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从根本上预防违法行政和不当行政,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4.全面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依照上级《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认真部署,狠抓落实。经全面清查,公布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有15件,其中继续有效14件、宣布失效1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已全面完成。
(四)强化平台建设
1.持续提升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我县共设置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专题、社会信用体系、道德模范等12个专题专栏,更加方便群众查阅相关信息,了解我县实时发展情况。
2.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多样化。我县长期更新的政务新媒体共12个,明确要求各单位专人专职负责更新政务动态、发布公开信息,按时定期保持对账号更新、内容发布等信息实时监控,做到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同时,按照上级要求每个账号均设有互动窗口,方便群众留言反映,互动管理平台中待办件及时处理。2020年以来,我县对政务新媒体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监控、督促、指导、整改50余次,注销删除长期不更新的和不规范的政务新媒体共22个。“赣服通”弋阳分厅3.0版本于11月5日正式上线,目前赣服通弋阳分厅已上线134个事项,其中办理类事项均以实现掌上可办,共计110项。所有赣服通可通过电子证照系统获取信息的应用均已实现系统数据间的自动获取,共计53项。无证办理事项已上线20项。政策专区已建设完成,本地企政策已接入赣服通弋阳分厅,实现网上可查,共计9项本地涉企政策。
3.持续推动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已于12月底全面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实现政府网站资源优化融合、平台安全整合、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
4.持续加强政府网站监管。今年完成投入365万元完成县政府机房提标改造和政府门户网站三级等级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网站监管制度,安排2名专业的技术员和工作人员对政府网站日常运行进行管理,政务网络进一步扩容提速,政府网站和政务外网安全防护等级进一步提升。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认真做好政府网站集约整合、内容集中推送等各项基础管理工作,重点组织做好政府网站关键信息清理工作。
(五)强化工作监督保障
①开展新常态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调研和业务培训,开展督查,并逐项整改。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监督管理,深入对全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督促各部门举一反三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
②邀请第三方机构对各单位的政务公开情况,特别是对外、对内办事结果予以评议。落实季度通报工作制度,对存在问题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微信工作群进行通报,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谁主管,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加强责任落实。
③对2020年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不定期培训,对新《条例》进行解读,对依申请公开及涉诉应诉、政务新媒体管理、网站管理等方面业务知识进行培训,不断提升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4 |
15 |
19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86 |
0 |
375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859 |
+543 |
3402 |
|
行政强制 |
175 |
-15 |
16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3项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52个 |
25534.0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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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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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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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1 |
0 |
0 |
1 |
15 |
2 |
2 |
2 |
2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的重视程度、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事项主动公开力度还不够大,部分栏目仍然存在公开不细化的问题,相关配套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基层政务公开专业队伍建设有待提升。少数部门的公开意识、推进公开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比较大,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策解读的形式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需要继续丰富,用群众语言解读政策、增加与公众互动交流的能力需要加强。四是政务新媒体监管需要进行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机制不够健全,运维管理还不够规范有序。
2.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县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公开平台,提升工作效能。高度重视,高位推动促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认真对照《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具体”的工作机制。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组织相关单位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法依规公开“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信息。加强督促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相关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三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回应形式。严格执行政策解读要求,督促、鼓励各相关单位从群众角度、用群众语言应用图解、H5、动漫、短视频等形式对政府工作新出台重大政策文件采用简明问答等方式跟进解读,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积极宣传解读政策,提高阅读趣味性,吸引更多群众关注支持,努力扩大政府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培训考核,加强考核。制定出台我县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不断加大督导考评,通过月检查、季通报、年考核,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切实保障我县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都能落到实处。
五是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培训。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扩大对全县从事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和范围,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服务意识,提升专业人员能力水平和业务素养,确保政府信息都能及时、准确、全面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