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弋阳县人民政府
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县政府各部门:
2023年5月9日,县政府办公室公布了《弋阳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根据《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4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对县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将县林业局承办的《弋阳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县自然资源局承办的《百里信江专项规划》、《弋阳县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曹溪镇、三县岭镇、漆工镇、中畈乡、樟树墩镇、葛溪乡、湾里乡、清湖乡、朱坑镇、圭峰镇、旭光乡、港口镇、叠山镇等13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等4件决策事项调出目录。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决策事项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三、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等工作。
附件:弋阳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附件
弋阳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报送单位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拟提交县政府 常务会议审议 时间 |
是否需 听证 |
1 |
县民政局 |
弋江镇撤镇设立街道 |
县民政局 |
已于2023年3月 提交常务会审议 |
否 |
2 |
县自然资源局 |
弋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3年4月 |
是 |
3 |
县文广新旅局 |
弋阳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
县文广新旅局 |
2023年7月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