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发展,省财政厅按照上年地方教育附加返还原征收地资金的90%,预拨下达2023年地方教育附加返还原征收地资金34.23亿元,用于支持各地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
省财政厅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江西省地方教育附加使用管理办法》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规范资金用途,尽快落实项目,及时拨付资金,并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严格预算执行,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