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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第四届上饶市市长质量奖授奖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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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府字〔2020〕29号

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

第四届上饶市市长质量奖授奖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引导激励各类组织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品质,推动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质量总体水平提升,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饶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饶府厅字〔2016〕141 号)规定,经推荐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领导小组审议、社会公示等程序,市政府决定:授予江西汉氏贵金属有限公司、江西寸金实业有限公司、江西红睿马钢管股份有限公司、鹏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华龙物流有限公司5家企业第四届“上饶市市长质量奖”。

希望获奖的组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继续创新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创造更多高质量产品、工程和服务。全市各类组织要以获奖者为榜样,把质量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不断创新,追求卓越,努力提升产品竞争力,以质量进步推进产业升级,以产业升级推动经济发展。

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坚持以质取胜,加强质量管理,增强质量竞争力,全力推动上饶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为决胜全面小康、打造大美上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上饶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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