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下午,弋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在会议中心5号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宣功成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邵智、倪爱萍、杨荣成、周金彪、叶爱花及委员共22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确认许可县公安局对汪志坚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决定的报告》;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关于2019年环保上饶(弋阳)行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和农业农村工委《关于2019年弋阳县“赣鄱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开展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弋阳县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弋阳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叶金街辞去县十六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和《关于确认许可对县十六届人大代表汪志坚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暂停代表职务决定的决议》(草案);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并进行了宪法宣誓。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丁立明,县人民法院院长周忠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元健,县监委副主任,县政府办主任,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人社局、县市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卫健委、县扶贫办主任;旭光乡、圭峰镇、漆工镇、港口镇人大负责同志,拟任职人员及县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邹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