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了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印发了《弋阳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下称《目录》)。
二、目录的主要内容
纳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共7个,所涉事项关系到我县全局发展方向、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政策或者措施。
三、工作要求
该通知共提出4项工作要求。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决策承办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等工作。
原文链接://www.fluorideoc.com/jxyy/gfxwj/202308/73f9a3e27cde480e8c4a57575ff94cc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