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弋阳县曹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弋阳县曹溪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拨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级预算单位弋阳县曹溪镇人民政府,已取消曹溪镇政府办、曹溪镇财政所、曹溪镇计生办、曹溪镇民政所、曹溪镇村建站、曹溪镇文化站、曹溪镇统计站、曹溪镇农村经济综合服务站、弋阳县曹溪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等9个二级预算单位。本部门2022年部门编制人数共50人。
第二部分 弋阳县曹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总额为2653.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7.61万元,其他收入961.38万元,上年结转84.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2384.8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支出共计372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66.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8.20万元、农林水支出117.04万元、其他支出365.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2384.8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2680.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12.7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本部门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7.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61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357.07 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 127.34 万元,增长 55.4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3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3月20日,部门共有车辆 4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4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1 个,涉及资金 54.53 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 1 个,涉及资金 54.53 万元。
(十)项目情况说明
1.曹溪镇东港村东港组道路硬化项目
项目概述:建设硬化道路730米,宽4.5米
立项依据:饶财农指[2021]74号
实施主体:曹溪镇人民政府
实施周期:2022.3-2022.6
年度预算安排;54.53万元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弋阳县曹溪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80.61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59.64万元,比上年减少1.54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97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第三部分 弋阳县曹溪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