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镇政策解读工作,增进公众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了解理解、认同,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与实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明确政策解读范围。以镇党政办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均应及时进行解读。
第三条 规范工作程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业务部门负责解读。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应当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同步发布。具体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各业务部门在起草政府规范性文件及其他重要政策文件时,必须同步谋划并组织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方案一般包括解读提纲(解读内容)、解读形式、解读途径、解读时间等。
(二)解读方案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作为拟制发文件的附件,一并报送镇党政办。
(三)镇党政办根据规定和程序,及时将政策文件及解读方案呈送镇领导审签。
(四)解读方案经审定后,各业务部门应于文件公开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读材料提交镇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发布前须经镇政府办审查。
第四条 创新解读形式。政策解读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应纳入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政策解读形式一般包括文字解读、图表图解、视频动漫等。鼓励各业务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第五条 健全解读机制。镇党政办公室负责牵头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有关业务部门要根据要求,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展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政府网站是政策解读的第一平台,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专栏,迅速跟进、主动对接,及时更新解读内容。
第六条 本制度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监督施行。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