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好省、市、县主要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压实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工作的安全责任,加强对各重点水域的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弋阳县县、乡、村“三级”包保责任制,即各县领导包保乡镇(街道),乡镇领导包保村(居),村(居)包保组(小区)重点水域,制定曹溪镇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工作“三级”包保责任制。
二、镇村责任
(一)压实乡级包保。镇班子成员包保到村,抓实村级防溺水工作。确保各村防溺水工作组织健全、宣传氛围浓厚、防范措施得力。一线查验危险水域防护设施、警示牌设置、救援器材、重点水域排查和巡查值守等工作到位情况,督促落实包保到人,确保工作不留空白。
(二)压实村级包保。村“两委”干部包保到组重点水域,对重点水域进行再排查,每处重点水域落实一名包干村干部,发现水域标志有问题及时报告。包干村干部、专职巡防员、综治网格员、志愿者、“五老”、老师要排进巡逻值班表,在重点时段进行鸣锣警示、巡逻巡查。
三、具体要求
(一)落实“三个三”“四个一”要求。“三个三”工作要求即:人防 物防 技防,三防并举,综合施策;家庭 社会 学校,三位一体,群防群控;尽责 督查 问责,三项发力,齐抓共管。“四个一”工作要求即:在重点水域配齐“一个防溺水安全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绳,一对竹杆”。
(二)加强督导检查严肃追责问责。镇纪委、镇应急办要对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工作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及时,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信息报告不及时等引发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要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