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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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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弋阳县财政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弋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财政局)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弋阳县财政局人事秘书股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南岩北路1号,电话:0793-5820472,邮编:3344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弋阳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县财政局在政府网站共公开发布相关信息154条,其中:财政预决算信息71条,财政专项资金31条,政府债务3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30条,其他19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县财政局收到个人要求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5项,办结4项,不予公开1项(本部门不掌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1年,县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来抓。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2021年,根据县委办和县法治办要求,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件,继续有效16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安排专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后台建设统一管理,政务公开信息统一对外发布。2021年,根据省财政厅和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价整改意见,进一步强化政府债务、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栏、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惠企政策专栏等栏目建设,及时对民众关心的重点领域信息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政务公开工作,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开的信息,严格落实审核制度,由相关股室报局分管领导和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才可上网公开,确保发布内容的正确性、准确性。同时,按照政务公开考核要求,认真落实工作要点,对网上信息及时更新,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7

  1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8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结果维持

果纠正

他结果

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人员对政务公开的意识还不到位,缺乏政务公开的主人公感。数据资料的收集,来源于所有相关工作人员的提供,部分人员在信息交流的过程中缺乏主动性,不能及时主动的公开应公开的事项,有些则是回避公开。

二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有待加强,对动态性的内容不能及时更新;按照政务公开目录,要定期对本单位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公开,然后由于信息来源于各业务股室,会出现信息反馈不及时,导致部分信息更新滞后,影响整体政务公开的时效性。

三是公开形式的多样性、便民性等都有待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不够丰富,针对老百姓关注的难点、重点、关心点,没有精准解读。

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领会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意识,提升认同感和主动服务意识;二是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争取建立较高标准的政务公开栏目,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要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对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提升公开形式的多样性、便民性,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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