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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高品质生活城市建设行动 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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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城市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重要载体,也是现代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是城市建设发展的价值核心和根本所在。我国已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开展高品质生活城市建设行动,既是时代之需,也是民心所向,从而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一、高品质生活城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高品质生活城市更加突出以“人”为核心,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全过程,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并将提高城市生活品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形式。高品质生活城市不仅要全面展现高质量发展,更要充分体现以高质量发展来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品质生活的融通融合、互促共进,从生产生活环境等方面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城市建设和发展模式多样、路径不一,开展高品质生活城市建设行动就是要推动“重经济、轻社会”传统发展理念的转变,积极探索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提升生活品质为核心目标的城市发展新路子。高品质生活城市既要通过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充分就业、提高居民收入来夯实人民群众的物质基础,也要通过发展健康、养老、育幼、家政、物业等生活性服务业来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高品质生活城市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以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关键抓手,推动形成服务更普惠、设施更便利、质量更放心、标准更健全、品牌更响亮、业态更丰富、消费更舒心、生活更美好的生活性服务新场景。

  二、高品质生活城市聚焦人民生活品质,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

  高品质生活城市更加突出生活品质,紧扣新时期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丰富内涵和时代特征,围绕人民全生命周期的美好生活需要,统筹抓好底线民生、基本民生和质量民生,更高标准补齐民生短板,在更深层次增进民生福祉,扎实推动共同富裕。高品质生活城市着眼于满足人民对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的热切期盼,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将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落到实处、做到细处,确保收获实效。

  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就是在创造更多社会财富的同时,追求更加美好幸福的生活。人民的生活品质是衡量城市发展的重要标准,高品质生活城市要对标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多领域、多层次、多样化、时代化、精细化等特点,在重点解决好“有没有”的基础上进一步解决好“好不好”和“优不优”。开展高品质生活城市建设行动就是既要集中力量抓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加快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又要坚持高标准谋划、高水平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公共产品和服务,让老百姓在教育、医疗、养老、社区服务等方面更满意更顺心,努力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三、高品质生活城市强调系统思维理念,打造基础设施和运行管理软硬结合的生活环境

  高品质生活城市更加突出系统化一体化思路,秉持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的发展理念,尊重城市发展规律,优化空间布局,完善功能配套,使更多人民群众享有更高品质的城市生活。高品质生活城市需要统筹谋划、系统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从服务内容、基础设施、运行管理、规范监管、政策支持等方面构建起综合性发展体系,塑造出生活性服务业扩容提质的良好生态。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要以提升便利度和改善服务体验为导向,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开展高品质生活城市建设行动就是要加快补齐服务场地设施短板,推动社区基础服务设施达标,特别是完善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服务设施,同时也要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加强服务标准品牌质量建设,强化高质量人力资源支撑,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从而夯实生活性服务业的基础设施保障,提升生活性服务业的运行管理水平,促进硬件软件相互结合、相得益彰。

  四、高品质生活城市突出创新融合发展,培育生活性服务业新模式新业态新动能

  高品质生活城市更加突出创新驱动和数字赋能,实现数字化智慧化发展。顺应消费结构升级和消费需求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高端化发展趋势,我国生活性服务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迅速涌现,成为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途径。生活性服务资源经过数字化转型,将催生出一批互联网医院、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虚拟博物馆、虚拟体育场馆等,并产生倍增效应,从而带来优质资源的放大利用和共享复用。

  培育生活性服务业新模式新业态新动能是高品质生活城市的必然选择。开展高品质生活城市建设行动就是要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多种技术和模式,扩大教育、医疗健康、养老育幼等领域相对有限资源的服务范围,改进资源供需的匹配程度,提高单位资源的利用效率。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改进提升社区公共服务功能,推动城乡社区互联网+养老、托育、医疗等多种公共服务全面发展与信息资源集成,加快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备智能化升级改造,推动社区服务从被动供给向主动推送转变。运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拓展需求画像、个性定制等功能,运用5G、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社区设置及空间环境,构建智慧化社区生活场景,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五、高品质生活城市强化典型示范引领,形成集群集聚和活力迸发的发展新格局

  高品质生活城市更加突出“领跑者”效应,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动力和活力,使其在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中各尽所能,推动整体行业的发展壮大。生活性服务业具有集聚特性和规模效应,形成集聚区和示范街区等平台载体,而且向区域中心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的集聚态势日趋明显,带动城市群、都市圈内的服务业布局优化,推动城市功能和生活品质的同步提升。

  生活性服务业集群集聚集约发展是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内的总体趋势,有助于释放发展的动力活力潜力。开展高品质生活城市建设行动,就是要分层推动“3个一批”工作。国家层面建设一批高品质生活城市,推动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发展实际制定整体解决方案。省级层面培育一批“领跑者”企业,将树标准、育品牌、强人才、提质量等工作落到实处。市县层面推出一批有代表性的生活服务场景和示范项目,确保生活性服务业惠民政策在城乡社区基层落实落地。大城市建设业态丰富、品牌汇集、特色鲜明、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生活服务消费集聚区,加强城市特色商业街区、旅游休闲街区和商圈建设,打造集文化娱乐、旅游休闲、体育健身、餐饮住宿等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载体。

  高品质生活城市需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激发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主动性能动性。高品质生活城市更加突出落地实施,健全多方参与机制特别是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要将高品质生活城市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编制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行动方案,并制定实施具体措施。同时将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纳入市县绩效考核内容,以考核促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地实施。(作者:邢伟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 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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