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县圭峰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弋阳县圭峰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弋阳县圭峰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弋阳县圭峰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弋阳县圭峰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拟订适合本镇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并有效地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订并实施本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搞好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三)负责组织编制本乡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抓好本乡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
(四)负责本乡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五)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弋阳县圭峰镇人民政府。核定编制人数62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36人;年末实有人数66人,其中在职人员50人,离休人员 0人,退休人员20人,聘用干部16人。
第二部分 弋阳县圭峰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收入预算总额5115.07万元,本年收入合计 4702.5万元。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890.6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811.88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预算收入增加2894.54万元,增幅130.35 %,其中是财政拨款增加1670.09万元,增幅75.21%。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预算总额5115.0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115.07万元,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341.83万元,项目支出3773.24万元。与2021年预算支出相比,基本支出增加664.65万元,增幅98.15%:项目支出增加2229.89万元,增幅144.48%。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90.62万元,较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2220.53万元增长1670.09万元,增幅75.21%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380.3 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01.76万元,增长36.53%。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部门共有车辆 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 辆,执法执勤用车 1 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金额为 0 。
(九)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8 个,涉及资金 4634.11 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 8 个,涉及资金 4634.11 万元。
(十)项目情况说明
1.弋阳县水利局:水库移民项目
①项目概述:圭峰镇水库移民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②立项依据:根据水库移民相关文件
③实施主体:弋阳县圭峰镇
④实施方案
⑤实施周期:2022-01-01至2022-12-31
⑥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
⑦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78.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境。公务接待费60.3万元,比上年减少1.93万元,主要原因:压减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比上年增加9.1万元,主要原因:开支增大。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未购车。
第三部分 弋阳县圭峰镇人民政府年部门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6、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