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迅速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若干政策措施》(赣府发〔2022〕14 号)和市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实施措施》的通知(饶府字〔2022〕12 号)精神,本着“应减尽减、应免尽免、应退尽退、应缓尽缓、应享尽享”原则,切实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渡难关,提振信心促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
1.加大增值税优惠力度。自2022 年4 月1 日至2022 年12月31 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 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 年对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 10%和 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2.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2022 年至 2024 年,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3.减免“房土两税”。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符合减免条件的纳税人,2022 年按规定给予减免。(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4.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2022 年至 2024 年,按 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5.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 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 500 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 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 4 年、5 年、10 年的可选择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 5 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6.助力企业稳岗留工。实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减负稳岗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餐饮、零售、旅游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经参保地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缓缴,期限不超过 1 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2 年度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高至 90%,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市场主体可先发放。对餐饮、零售、旅游、公水铁运输等特困行业,二季度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7.推进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人社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做好督促快递企业依法用工并参加社会保险,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可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力争 2022 年 12底前实现全面覆盖,保障快递员工伤保险权益。在经办服务上简化优化参保登记、缴费核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强化部门间数据交换和业务协同,推进网上办、掌上办。(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弋阳邮政分公司)
8.继续加大小微企业贴息力度。对 1 年内新招用符合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 15%(超过 100 人的企业达到 8%)、并与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或 1 年内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达到 95%以上的小微企业,给予 300 万元以内的创业贷款贴息,银行贷款年利率不得超过利率上限(5.2%,随政策变动而浮动),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 3%的贷款贴息,剩余部分由企业自行承担。(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人行弋阳支行)
9.缓缴住房公积金。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可依法申请缓缴。(责任单位: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弋阳管理部、县住建局、县财政局)
10.稳定房地产市场。根据《关于适当延长农村居民进城购房补贴政策的实施方案》,对本县农村(含原籍在本县农村)居民进城购买首套或改善型自住新建商品住宅继续享受每平方米600 元的优惠。售房企业按每平方米 200 元的标准预存购房补贴至售房补贴专户,县财政按每平方米 400 元的标准配套购房补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财政局〕
11.减免租金。2022 年对承租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免除上半年 2 个月租金的基础上,再减免 1 个月租金。对 2022 年度 4 月份已入住受疫情影响且在上级批准高新区规划范围内承租国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免除 6 个月租金,如当前企业仍处于政策优惠期的,可在房屋租赁合同期内顺延。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按规定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国资办)、弋投集团、县税务局、县卫健委、县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12.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持续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续贷条件的服务业、农产品保供市场主体、中小微物流企业按正常续贷业务办理,采取展期、延期、转贷或无还本续贷等方式提供信贷支持,不得盲目惜贷、抽贷、断贷、压贷,保持合理流动性。开设因疫情受困企业融资绿色通道,帮助中小微企业获得更多信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租赁以及信用信息等数据,创新专属信贷产品和服务,加大对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投放,提高首贷、续贷覆盖面。(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弋阳支行、弋阳银保监组、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
13.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对中小微企业保持较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不超过 1%,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减少或取消抵押、质押反担保要求。(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弋投集团、人行弋阳支行)
14.延缓税款缴纳期限。因疫情影响导致按期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可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延期缴纳税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15.支持企业开展技能培训。各类工业、商贸流通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上、线下职业培训的,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补贴标准为 500 元—6000 元/人,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16.对非居民用户、中小微企业用气补贴。在 2022 年4 月1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对县内使用天燃气的非居民用户、中小微企业启动纾困政策补贴机制,补贴标准为 0.35 元/立方米。(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二、餐饮住宿、批发零售业纾困扶持措施
17.对餐饮、零售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对企业防疫、消杀等方面的支出给予补贴支持。(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委、县财政局)
18.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行政区域内的餐饮企业,给予阶段性商户服务费优惠。支持中小餐饮企业入驻互联网外卖平台。(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
19.2022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减半收取餐饮、住宿企业锅炉、锅炉水(介)质等检验检测费用。(责任单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对受疫情影响缴纳水、气费用有困难的餐饮、住宿业企业、个体工商户不停水、不停气,免收在疫情影响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责任单位:县城管局、自来水公司、弋阳长沙燃气有限公司)
21.减免经营性收费。2022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日对餐饮、住宿类企业减半收取垃圾、污水处理费用,对住宿类企业 2022 年县联通公司减免 3 个月网络使用费或延长 3 个月服务时长或其他增值服务,县电信公司减免 4 个月网络使用费。县移动公司延长 3 个月服务时长。(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文广新旅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弋阳县分公司、中国联通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弋阳县分公司、中国电信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弋阳县分公司)
22.在节假日等特定时间段,组织开展“弋阳大宗商品消费季”活动,举办弋阳年糕节、弋阳美食文化节、弋阳灯光节等系列活动,扩大消费券发放规模,统筹工会经费,发放节假日专项消费券 500 万元以上。支持餐饮企业做特色、提规模,大力推广自提、外卖、无接触配送方式。支持企业参加第二届中国米粉节、2022 赣菜美食文化节、2022 饶帮菜美食文化节,对参展企业免收展位费。〔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
事处)〕
23.鼓励电商平台、电商企业开展网络电商直播活动,对电商平台、电商企业宣传推广县内农特、工业、文旅等商品,且直播活动规模不少于 10 家,经县发展开放型经济领导小组认定,给予承办企业 5 万元的补助。由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组织有创业项目、创业愿望及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和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参加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按照电子商务培训 800 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培训补贴的发放由人社局核发。(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人社局)
24.积极支持大型商超、企业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在遵守有关城市管理规定的情况下,简化报批手续,减免有关非税收费费用,如为公益性或政府部门统一组织的消费促销活动免收费用,商户自行开展的消费促销按最低标准收费或视情减免。对于纳入县政府调度的消费促进活动,根据活动规模,发放一定金额消费劵投入活动,增加消费人气。(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文广新旅局)
三、文化旅游业纾困扶持措施
25.延续实施旅行社暂退质保金。旅行社可按规定申请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标准可为应交纳数额的 100%,补足质保金的期限延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加快推进保险替代质保金试点工作,在全县推广保险替代质保金。(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弋阳银保监组)
26.支持文旅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住宿、会议、餐饮等采购。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等交给旅行社承接。支持基层工会依规购买省域内文体旅游产品和服务,鼓励更多餐饮、超市、酒店、景区等商户签约工会龙卡,拓展合作商户以提高工会龙卡使用率,全力推进工会普惠助力拉动我县消费振兴。(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
27.搭建文旅企业与大型节事会展活动对接平台,建立定向对接机制。支持文旅企业借助上饶文博会等展会、展览、赛事、论坛、节庆、演艺活动,针对商务游客、粉丝观众、参展商等不同群体开发高品质会展旅游产品、个性化定制旅游服务等。(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总工会)
28.积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引导鼓励职工赴省内景区景点休假疗养;出台研学游奖励措施,对县内外研学游组团单位进行奖励,单次人数在 100-500 人以内,奖励组团单位 5 元/人;单次人数在 501-1000 人以内,奖励组团单位 6 元/人;单次人数在 1000人以上,奖励组团单位 8 元/人。单次奖励不超过人民币壹万元整。支持各级学校、教育机构赴县内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开展研学活动,鼓励各乡镇(街道)积极申报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文广新旅局、县总工会)
29.鼓励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列入 2022 年度江西省“文企贷”名录库,积极争取“文旅贷”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对文旅初创企业、中小微企业和主题民宿等个体工商户分类予以小额贷款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 A 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酒店、旅行社等重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县文广新旅局、弋阳银保监组、人行弋阳支行)
30.贯彻落实《上饶市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弋阳县旅游产业扶持办法》,对文旅品牌创建、旅行社引客入弋等给予资金扶持。继续加大文旅消费券发放力度,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安全有序推动“本地人游本地、周边人游周边、江西人游江西”活动。(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
31.对 KTV、网吧、影院、旅行社等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责任单位:县文广新旅局、县商务局、县卫健委、县财政局)
四、交通物流业纾困扶持措施
32.2022 年免征公交客运、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落实好农村客运保障政策,及时发放好农村道路客运油补资金。(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交通运输局)
33.对受疫情影响的客运企业及公交公司进行适当补贴,对农村客运班线按每辆 5000 元给予补贴,对公交车按每辆 1000 元给予补贴,对 2022 年新增的新能源公交车按每辆 2 万元给予补贴,对未获得补贴的新能源出租车按每辆 1 万元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
34.对重点城区、交通枢纽核心区交通运输、物流配送、外卖等企业免费开展员工定期核酸检测。(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弋阳邮政分公司、县财政局)
35.协调企业供应链物流畅通便利。协调解决涉及跨省跨市跨县物流运输不畅问题,确保工业企业生产链、供应链稳定;优化我县县内高速、国省道核酸检测点的运作程序和规范,提高物流车辆通行效率。(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卫健委、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
五、工业纾困扶持措施
36.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起,按国家统一规定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按规定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人行弋阳支行)
37.制造业中小微企业 2021 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在原来 3 个月的基础上继续延长 6 个月;并延缓缴纳 2022 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为 6 个月。(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
38.鼓励制造业大型企业通过产业纽带、聚集孵化、上下游
配套、分工协作、开放应用场景等方式,将中小企业纳入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带动中小企业优化生产经营、提升产品质量。(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国资办)、县高新区管委会)
39.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来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评审时给予小微企业报价 6%—10%(工程项目为 3%—5%)的价格扣除。(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预算单位)
40.落实国家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时支付采购中小企业货物、工程、服务的账款,从源头防范层层拖欠形成“三角债”。严禁以不签合同、在合同中不约定具体付款时限和付款方式等方法规避及时支付义务的行为。〔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国资办)〕
41.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结合制造业企业生产经营周期特点,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加大对制造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加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大对财园信贷通对企业的融资扶持力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缩短审批流程,提高首贷续贷覆盖面,开设因疫情受困企业融资绿色通道。实施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加大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到交易所上市、新三板挂牌,鼓励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融资。(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弋阳支行、弋阳银保监组、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
六、农业纾困扶持措施
42.鼓励发放消费券,刺激休闲农业回暖升温,开展农产品展示展销、招商引资推介会等相关活动,由县财政对举办方给予一定的补助。〔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43.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对农产品、生活必需品以及农业生产原材料物流货运通行实行即时联审联批,予以绿色通行。(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
44.对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中备案养殖场的能繁母猪,市、县财政分别按每头 15 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临时补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45.鼓励大禾谷(弋阳年糕)加工企业做大做强。新办大禾谷(弋阳年糕)加工企业可享受弋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新增固定资产投资 500 万元以上的大禾谷精深加工项目按其实际固定投资金额的 10%给予奖补,最高奖励 100 万元。对获得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奖励 40 万元;获得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给予 10 万元奖励;获得国家级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的给予 5 万元奖励;获得省级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的给予 2 万元奖励。对大禾谷、弋阳年糕生产主体新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奖励3万元;新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得“弋阳大禾米粿”地理证明商标的奖励 5 万元。对在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指中央、各省级党委机关报刊网站和中央、各省本级广播电台、上星电视台)投放固定广告的,按省级 5-10 万元、国家级 20 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市管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46.对新评选的雷竹产业市级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 2 万元,对新评选的雷竹产业省级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新评选的雷竹产业国家级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40万元;对新评选的雷竹产业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一次性奖励 1 万元;新评选的雷竹产业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一次性奖励 8 万元,新评选的雷竹产业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一次性奖励16 万元。对新取得雷竹产业“有机食品”标志的企业每个一次性奖励 6 万元,新取得雷竹产业“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每个一次性奖励 3 万元。〔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管局、各有关乡镇(街道)〕
47.对新评选的油茶产业市级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 3 万元,对新评选的油茶产业省级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 5 万元,新评选的油茶产业国家级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评选的油茶产业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一次性奖励 3 万元;新评选的油茶产业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一次性奖励 5 万元,新评选的油茶产业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一次性奖励10 万元。对新取得油茶产业“有机食品”标志的企业每个一次性奖励 5 万元,新取得油茶产业“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每个一次性奖励 3 万元,新取得油茶产业“无公害食品”标志的企业每个一次性奖励 1 万元。〔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管局、各有关乡镇(街道)〕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央、省、市出台同类政策,我县遵照执行,原则上按“取高不重复”执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编制政策清单和办事指南,与上级部门沟通衔接,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明确政策享受条件、申报流程、办理方式和办理时限。同时,各部门各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专班服务,组织汇编惠企政策,做好政策解读,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充分释放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