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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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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供销合作社是主管农村商品流通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县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全县农村商品流通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向县委、县政府反映农民社员的合理要求;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提出有关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2、按照县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烟花爆竹、再生资源、棉花等商品经营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组织实施有关重要救灾物资的调度供应。

3、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积极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组织民间流通,大力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各项业务活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4、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基层合作组织的组建和依法设立经营农资、烟花爆竹、再生资源等专业企业和网点,组织供销社之间的经济合作,促进供销合作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5、负责县供销社企业改制后社有资产的经营管理,保障全县供销社的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供销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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