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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2018年城区学校招生工作告家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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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2018年城区学校招生工作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

现将2018年城区学校招生工作告知你们。

一、城区学校学区划分

1.方志敏中学招收弋江镇户口(但属连胜、陶湾、花亭等学校学区的除外)生源;弋阳二中初中部与华东师大弋阳实验学校初中部共享大学区,招收南岩镇户口和旭光杨桥户口生源。

2.弋江镇一小、弋江镇二小两校实行“大学区制”,招生对象为弋江镇户口除轴瓦小学、701小学、连胜学校、陶湾学校、花亭学校等学校学区以外的区域范围生源。

3.逸夫小学、谢叠山小学和华东师大弋阳实验学校小学部共享大学区,招生对象为南岩村委会、水南村委会户口生源和信江以南的城南新区生源,原则上逸夫小学、谢叠山小学两校以康伯路、白马大道为界,以南到320国道为谢叠山小学学区,以北至信江为逸夫小学学区。此两校应优先安排本学区内的生源入学。

4.连胜学校:其学区为原连胜厂范围及人和家园小区生源。

5.701小学:其学区为原701厂范围内。

6.陶湾学校:其学区为陶湾村委会辖区。

7.轴瓦小学:其学区为原轴瓦厂范围及式平路花亭户籍生源。

8.怀志希望小学保持原有学区。

9.杨桥小学维持原学区不变。

10.花亭学校维持原学区不变。

实行“大学区制”的学校,在学区内根据招生计划数同时招生,并遵循就近入学、双向选择的原则。城区所有学校同时都作为进城务工等人员子女入学的安置点。

二、本学区新生招收条件

有本学区户籍,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和今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非本学区新生招收条件

在本学区有自主房产,或父母在弋阳县城区务工、经商等,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和今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四、新生招收安排

(一)招生批次

1. 7月4日至7月5日:招收户籍和房产都在本学区的生源。弋阳二中、方志敏中学、一小、二小、逸夫小学、谢叠山小学、华师大实验学校、连胜学校、陶湾学校、轴瓦小学、701学校、怀志小学、花亭学校、杨桥小学等组织具有该学区户口和房产(两者同时有)的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登记。7月份,统一到公安局核验户口信息的真实性。

2. 7月6日至7日:招收本学区户籍生源。弋阳二中、方志敏中学、一小、二小、逸夫小学、谢叠山小学、华师大实验学校、连胜学校、陶湾学校、轴瓦小学、701学校、怀志小学、花亭学校、杨桥小学等具有该学区户口但无自主房产的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登记。7月份,统一到公安局核验户口相关证明。

3.7月8日至9日,招收非本学区户籍,但其父母在本学区有自主房产的生源且已经入住生源。弋阳二中、方志敏中学、一小、二小、逸夫小学、谢叠山小学、华师大实验学校、连胜学校、陶湾学校、轴瓦小学、701学校、怀志小学、花亭学校、杨桥小学等在该学区有自主房产但非该学区户口的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登记。7月份,统一到房管局核验房产相关证明。

4.7月10日,招收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在弋阳二中、方志敏中学、一小、二小、逸夫小学、谢叠山小学、华师大实验学校、连胜学校、陶湾学校、轴瓦小学、701学校、怀志小学、花亭学校、杨桥小学等学区务工或经商等人员子女(就读一年级和七年级的)到学区内学校领取入学申请表及相关材料。7月11日至12日上交所需材料,7月13日至8月25日由学校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现场确认其入学身份,并以其家长在务工场所务工的现场照片为证。8月26日公布录取名单,录取工作全部结束。

(二)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入学办法如下:

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入学,必须先到务工所在地学区内学校报名点进行预先登记,严禁跨学区选择学校登记,严禁一人多校登记。申请登记时应按不同类别提供相关证明:

(1)进城务工人员子女:①户口册,②租房登记证明。此证在弋阳县房管局办理,③城区务工劳动合同(需连续务工达6个月以上)及用工单位的诚信承诺(见附件),④所在城区用人单位给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证明之一(在2018年5月之前且必须是用人单位交,需连续缴纳达三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印缴费凭证,个人交纳的无效),⑤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进城务工证明,⑥户口所在地学校转学证明手续(外县户籍的,还需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但起始年级除外),⑦体检结果证明(提供不了的可以与学校签订承诺书)。⑧提供务工人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在务工场所的合影(必须有明显的企业标志)。

(2)进城经商人员子女:①户口册,②租房登记证明。此证在弋阳县房管局办理,③税务登记证,④工商营业执照,⑤厂址或经营场所的证明,⑥户口所在地学校转学证明手续(外县户籍的,还需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但起始年级除外),⑦体检结果证明(提供不了的可以与学校签订承诺书)。⑧经营者与自己所经营的商铺合影(需有明显的商铺标志)。城北菜市场和城南集贸市场等地有固定摊点人员,除提供上述证明外还需提供摊位租赁合同(无营业执照的以租赁合同为准)。所提供证照办理时间五个月以上。

(3)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子女:①户口册,②租房登记证明。此证在弋阳县房管局办理,③税务登记证,④工商营业执照,⑤厂址或经营场所的证明等,⑥工商局出具股东或合伙人身份证明,或工业园区及公司证明,⑦户口所在地学校转学证明手续(外县户籍的,还需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⑧体检结果证明(提供不了的可以与学校签订承诺书)。所提供证照办理时间五个月以上。

(4)流动摊贩子女:一律安排在陶湾学校、连胜学校、701小学、花亭学校、怀志希望小学、杨桥小学等学校就读。入学时:提供县城管局开据流动摊点证明,学校在7月13日至8月25日不定期组织人员根据流动摊贩提供的在相对时间相对地点摆摊处进行核查,(其他材料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中的①②⑤⑥⑦相同)。

(5)从事其他行业人员子女:到颁发准许营运证照或监管的单位开具相关证明,并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所需材料中的“①②⑤⑥⑦”条提供证明材料。

上述人员子女如属新生,小学加带学前完成证书,初中加带小学毕业证书。

(三)其他规定

1.学校严格按照批次招收,凡是前一批次已经完成计划数,则不进行下一批次的招生。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容量时,则由学校根据学校所能提供的学位数,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收,剩余生源调剂到其他学校招收。

2.报名时需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场,所需表格一律由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填写。

3.农村学校招收插班生只需提供转学证明和学籍材料即可。

具体内容以《弋阳县2018至2019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为准。

 

 

                     弋阳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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