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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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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品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田抛荒需加强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

耕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耕地抛荒问题。去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指出:江西一定要守住耕地红线,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发挥粮食生产优势,千方百计巩固粮食主产区地位,稳定粮食生产。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就防止耕地抛荒问题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高度重视耕地抛荒问题,加强宣传引导,加大督促检查,千方百计确保耕地不抛荒,决不能把土地抛荒与休耕混为一谈。

据不完全统计,弋阳县还存在耕地闲置抛荒现象和问题。为遏制耕地抛荒,弋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出台更多的促进耕地流转和防止耕地抛荒的政策,遏制耕地抛荒。

一、坚决制止耕地抛荒

《弋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耕备耕稳定粮食生产工作的通知》(弋府办字[2020]12号)明确要求:每乡镇拿出一个村先行试点,积极落实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的耕地,暂停该承包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的政策,切实推进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相挂钩,坚决制止种与不种一个样的不良导向。落实乡镇作为耕地抛荒工作的责任主体责任,对防止耕地抛荒工作负总责。

二、建立抛荒地台账制度

详细摸清抛荒耕地的农户(或经营主体)姓名、具体地点、面积、抛荒原因等情况,实行台账销号管理,分类实施,综合整治,对于确实有非主观故意现实因素的,在保持原承包户的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由村集体协调流转,采取代耕代种、集中流转等形式开展生产。

三、促进土地流转

积极培育种粮大户,促进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引导、鼓励种粮能手通过代耕代种、代育代插、联耕联种、土地托管、统防统治等形式,推进粮食生产适度规模经营和集约化生产。2019年全县 50 亩以上规模种粮大户607户,耕种面积49471.47亩。2020年全县50 亩以上规模种粮大户800余户,耕地面积7万亩以上。采取人财物等各方面帮扶措施培育种粮能手,再帮助能手组建专业合作社,把劳力弱的贫困户农户发展成社员,通过合作社内部分工配合,保证贫困户的种粮面积落实。

四、开展退耕还林

将不适宜种植的山垅田和受野猪危害较重地区的耕地开展退耕还林,减轻野猪危害。

五、开展社会化服务

加大机耕、机插、机防、机收告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扶持和引导,加大补贴力度,减轻农村劳动力缺失的影响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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