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赣人社规〔2022〕1号)文件精神,为帮助受疫情冲击较大的行业企业稳岗稳工,促进重点群体和困难群体就业创业,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关于应对疫情保主体促就业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
二、政策依据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应对疫情保主体促就业1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三、任务目标
为帮助受疫情冲击较大的行业企业稳岗稳工,促进重点群体和困难群体就业创业,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四、主要内容
在稳岗纾困、促进就业、创业帮扶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在为企业减负纾困、稳工稳岗方面,《方案》提出,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行业,在今年二季度实施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符合条件。大型企业按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大力推广“免申即享”、直达银行账户的精准发放模式。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对受疫情严重影响无法正常生产经营并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的中小微企业,可按每名失业保险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各类工业、商贸流通企业,在确保防疫安全情况下,在停工期、恢复期组织职工参加线上、线下职业培训的,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补贴标准为500元—6000元/人。
在帮扶失业群体落实就业、保障生活方面,《方案》提出,开展未就业监测对象“一对一”就业帮扶。对吸纳监测对象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用工单位,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延续执行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由参保地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发放失业补助金。
为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方案》提出,鼓励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对新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加大就业见习政策支持,将就业见习岗位的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为进一步支持创业,《通知》提出,加大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贴息力度。对属于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等5类重点群体,或从事餐饮住宿、文化旅游、外贸出口、纺织服装4类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原需借款人承担利息部分的50%,改由省财政和地方财政按3∶7给予贴息。此外,鼓励创业孵化基地减免运行费用,对全额减免运行费用的运营主体,按实际减免费用的80%给予补贴。以每个入驻实体、个人每季最高不超过1.3万元为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