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利用外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制订我县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利用外资和口岸管理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在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我县国内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口岸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拟订年度商务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和发布重要商务信息,参与协调商务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税务、统计等领域的政策问题。
(四)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社区商业发展;负责商贸服务行业的行业管理。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五)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我县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参与组织打击商务领域侵权及商业欺诈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六)促进城乡市场发展。负责组织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七)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生猪屠宰、酒类专卖相关管理工作,对成品油流通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八) 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负责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工作,负责管理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和协调加工贸易工作,负责出口加工区的指导协调和审核、报批工作。
(九)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和鼓励出口等方面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十)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对口支援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和推进对外工程承包、外派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等,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归口管理对外援助和接受外来赠款。
(十一)负责口岸管理、口岸物流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口岸通道的协调工作,负责协调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推进口岸作业区建设,组织协调口岸通关中各有关方面的工作关系。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商务局内设6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二)市场运行监测股
(三)商务执法股
(四)商贸服务股
(五)对外经济贸易股
(六)行政服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