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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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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弋阳县审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弋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fluorideoc.co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弋阳县审计局联系(地址:弋阳县凤凰中大道西侧228号,电话:5821993,邮编:3344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弋阳县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深化“五型”政府建设为主线,大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有效搭建了服务群众的桥梁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我主动公开围绕审计公开、公示公告、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共发布信息54条。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2021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件,未发生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我局明确领导负责制度,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的发布和日常维护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正常运行。

(四)平台建设

2021年,为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根据相关要求,我局认真对拟进行公开的政府信息由近及远开展梳理,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完善和改进政府网站的内容,及时将审计工作的动态和重点准确地向全社会公开,做到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

(五)监督保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上,我局不断加强日常维护和运行,凡拟上网公开的信息均由主要领导进行信息审核,相关人员再进行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发布到网站上。一是落实内部管理和责任考核追究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二是积极畅通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咨询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三是完善社会评议制度,针对评议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评议工作的正向激励作用。2020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    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4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社会各界和被审计对象关注的重要信息,如政策背景、重要举措等,没有进行全面公开和解读。对于下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审计工作的信息,包括政策背景、重要举措、审计结果等,让公众真正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同时,对于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也应进行公开和解读,增强公众对审计工作的了解和信任。

(二)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对机构设置、法定职责及与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当地政府确定由本单位承办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事项,行政执法、执罚的依据、程序、纪律、标准等,对内对外进行公开。基层审计机关还要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执法权方面的有关内容,要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增强办事透明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公开的形式要规范。设立审计政务公开栏,通过会议、文件、公告、信息通报等公开,便于被审计对象了解和监督。真正把知情权、议事权和监督权交给社会和被审计对象,充分调动审计人员、被审计对象参与监督审计行为的积极性。
  三是公开的时间要快速、及时。对阶段性、临时性和紧急性的工作,只要是涉及被审计对象切身利益和关注的问题,都要始终坚持审计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同步进行,及时公开、经常公开,切实改变“公开难”、“应付栏”、“不变栏”的现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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