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局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县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上、下班时必须到局行政办签到。
2、上、下班超过规定时间半个小时以上,将不可以签名,一律按迟到或早退签字处理。
3、每天的上、下班的签到必须本人,若发现代签或一次多签者,将给予每次100元的罚款,被签人按旷工处理。
4、若上班迟到、早退半小时至二个小时者,扣除半天工资;迟到、早退二小时至四小时者扣除当天工资。
5、若有无故旷工者在扣除当天工资外将按每天200元追加处罚。
6、因公外出需向办公室说明并在考勤表上注明原因。本局领导将定期抽查,若有不实按无故旷工处理。
7、每周将安排一名班子成员对上、下班考勤制度进行监督和管理,并随机抽查在岗人员工作情况。
8、上班严禁用电脑玩游戏、炒股、看电视剧、购物等,若被本局巡视组发现,每次罚款200元,被县巡视组发现,每次罚款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