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各地审计机关认真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浙江省将各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督查考核。在2022年工作要点中,明确由省审计厅负责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重大规划、重大资金和项目、支撑保障等落实情况组织跟踪审计,并设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审计、审计整改落实等3大类8项评价指标。年底时,由省审计厅根据上述评价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再由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纳入总评分体系。
贵州省黔南州审计系统在2021年组织全州12县市审计机关全面开展乡科级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审计组深入调查研究被审计部门(单位)职能职责、被审计地区自然资源资产禀赋特点,聚焦领导干部履职行权,分类施策,科学合理确定审计重点。针对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够明晰的问题,各审计组主动到主管部门调研、座谈,收集梳理“三定方案”、目标任务书、责任状明确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厘清乡镇(街道)与主管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权限,确保审计事项与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紧密结合。
重庆市合川区审计局以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为基础,在审计“+”法上做文章。“项目+”,在经济责任、投资、部门预算执行等项目中嵌入关注环境资源相关资金运用、重大投资项目实施造成的环境资源影响等情况,充分利用问题线索和成果,拓展审计覆盖面。“机制+”。推动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和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以审计结果为指标,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资源环保责任情况进行评价定级。与区检察院建立对口联系、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联合培训、信息保密工作机制,加强联动、形成合力。
重庆市梁平区审计局建立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专家库,专家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在年度审计项目实施中,审计机关将根据工作需要及项目专业特点,适时抽调相关专家参与现场审计,有效弥补审计机关在专业上的短板,推动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更好地服务绿色生态发展。
山东省济南市审计局将研究型审计融入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对涉及各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单位的审计情况进行跟踪研究,汇总整理相关审计报告以及整改情况。出台《济南市审计局关于开展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的实施意见(试行)》和《济南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业务规程(试行)》,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审计内容和目标进行充分论证,明确具体审计任务。加强对审计过程的研究,全面了解各单位管辖领域的相关规划等,吃透涉及的重大政策等,在此基础上选择规模相对较小的矿产资源进行审计试点,完善审计策略和重点,做好应对预案。
文章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https://www.audit.gov.cn/n4/n10224811/c10239445/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