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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弋阳县南部片区路网建设项目-弋阳西枢纽互通连接线(高清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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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弋阳县南部片区路网建设项目-弋阳西枢纽互通连接线(高清线)环境影

响评价文件的拟批准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工程路线大致呈东西走向,起点桩号K0+000(东经117°22′11.413″,北纬28°22′2.141″)位于弋阳县高新工业园,与高新大道相接,途径叶坝村伊家、跨信江,终于清湖乡庙脚村陈家塘,接弋清线,终点桩号K4+078(东经117°20′45.094″,北纬28°21′33.116″),路线长4.078km。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荷载公路-Ⅰ级,设计速度60km/h,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4米。全线共设置清湖特大桥1478米/1座,叶坝中桥98米/1座,共设5处交叉工程,路面为沥青混凝土结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环保工程、绿化工程等配套工程。本项目总投资为43885.896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06万元,占总投资的1.38%。

二、项目产生的污染和采取的环保措施

建设单位委托江西翌航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污染及防治措施情况:

1、废气:施工期:对受工程施工影响的庙脚村、杨埠张家、叶坝村、下塘里等4个居民点增加洒水频次,并布置防尘喷雾设施;施工区配备洒水车,结合施工区域季节特征,制定详细的施工期洒水计划,对于风干物燥的天气应适当增加洒水频次和洒水量;施工区布置施工围栏、对裸露地面铺设防尘网;加强施工区管理,施工区域进行土石方开挖前应适当洒水,抑制扬尘产生;混凝土拌合站安装除尘装置。运输多尘物料时,应进行覆盖。运营期:主要废气为汽车尾气和道路扬尘,应维护良好的路况,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上路减少扬尘和汽车尾气污染。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采用隔油沉淀法处理后回用于现场施工用水或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项目施工期间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就近租住当地的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住宅的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田灌溉。加强施工管理,禁止施工人员向湿地保护区排放污废水。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路面径流及发生运输危险品车辆的事故导致的危险品直接进入水体。在公路涉水桥梁路段两端醒目位置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并设置事故池和阀门启闭装置,防止事故状态下污水直接进入地表水体,日常加强公路沿线管理,保持事故池有效容积;强化跨越水体桥梁的防撞设计,确保桥梁强度能够满足避免发生事故的车辆坠入河流的强度要求。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一旦发生危险品泄漏事故,由本项目管理处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3、噪声:施工期:噪声由施工作业机械(轮式装载机、平地机、振动式压路机等)产生。施工期采取合理制定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在各施工工区周围进行绿化,降低噪声传播。优化施工场地布局,将噪声影响较大的机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居民点处,在施工道路接近居民点处分别设置警示牌和限速牌,对受噪声影响超标区域的敏感点居民采取设隔声屏等措施。营运期:主要为交通噪声,对噪声超标的声环境敏感点采取设置声屏障、隔声窗等噪声防治措施;由于施工期较长,工程沿线有可能新增敏感点,根据营运期的现场监测结果,若跟踪监测发现本工程采取声环境敏感点防护措施仍不能满足相关声环境质量标准,则对超标敏感点的降噪措施及时调整或补充,确保声环境敏感点满足相应声功能区声环境标准或室内规范要求。

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地表清除物、生活垃圾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规定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施工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桥梁钻渣、淤泥、土石方回用于路基填土或者植被恢复用土,不得倾倒至河道、水域;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营运期:应加强对公路全线的日常养护,对运营车辆、人员掉落的垃圾进行收集,清扫、集中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选址和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能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项目是可行的。

四、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依程序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五、拟批准公示说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1日(5个工作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信函、电子邮件    联系人:方小华

通讯地址:上饶市弋阳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5821353  电子邮箱:511402558@qq.com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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