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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弋阳县中医药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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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中医药工作会议和2018年全市中医药工作总体要求,根据2018年上饶市中医药工作要点,积极融入上饶市中医药强市建设步伐,结合我县实际,遵照全面推进深化中医药改革、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创新发展的原则。制定2018年弋阳县中医药工作要点

一、深化中医药综合改革

1.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开展《中医药法》实施一周年活动,制定适合我县中医药发展的人才引进及中医服务项目和价格等在内的相关政策和中医药健康旅游、中医药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全面落实《中医药法》。

2.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加快中医院搬迁,落实对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探索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医院运行薪酬制度、绩效管理、人才培养等新机制,加快我县中医医院融入江西省中医医疗集团、江西省中药院内制剂中心建设步伐。

3.落实中医临床路径实施,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加大我县医联体建设,开展城乡对口支援工作,参与脱贫攻坚战役。推进中医药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下沉基层牵头或参加签约团队。

4.加快推进社会办中医。实施《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中医医疗和健康服务的意见》。落实《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促进有实力的社会办中医医院、中医诊所和门诊部(中医馆、国医堂)做大做强,推动连锁经营、规模发展。

二、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5.提升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做好新一轮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准备工作,加强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实施新一轮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深入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探索开展中医诊疗模式创新工作。鼓励中医医院研发使用院内制剂,强化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加强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

6.进一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开展行动计划实施督导活动。在中医医院全面开展中医诊疗、康复等技术融入所有临床科室行动,培养“能西会中”护理人才。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全面完成2017年建设项目。加大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力度。

7.做好中医药应急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积极参与新发、突发重大传染病防控等卫生应急工作。落实《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做好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工作,扩大中医药治疗覆盖面。

8.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做好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试点工作。提升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

9.加强中医药监督工作。开展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传染病防治和感染防控监督执法专项检查。对社会办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诊所(综合诊所)以及按摩、推拿、经络等场所的专项督查,进一步规范行业行为。

10.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强化中央、省、市财政中医药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和执行,加强中医药资金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

三、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

11.促进中医养生保健发展。积极融入上饶市中医养生保健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建设。将中医保健融入妇、产、儿科的治疗,大力推广中医在保健中的运用与发展,推广一批针对特定人群的中医治未病调理方案,实施一批治未病特色技术方法。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和服务水平。

12.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落实《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提供机构,探索中医药特色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建设。

13.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积极融入上饶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发展。

四、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

14.加强中医药传承项目建设。做好国家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重大项目的遴选推荐和实施。

15.加强中药资源保护与利用。开展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完成我县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做好普查工作成果的转化应用。

五、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6.大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遴选一批基层中医药人才参加学历教育、跟师学习和培训,培养中医药复合型人才。

17.深化中医药继续教育。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制度,实施好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开展“西学中”人才培训工作。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

18.加强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准入。落实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前期宣传报名工作。

六、弘扬中医药文化

19.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广泛深入宣传贯彻《中医药法》,在实施一周年之际,举行大型宣传、义诊活动。深化中医药机构文化建设,推进医院文化进中医医院。推动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农村、进湖区、进企业“六进”活动。支持中医药文化产品开发,促进中医药文化产业发展。

20.打造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提升工程,继续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做好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加强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传统媒介和新媒体作用,拓宽传播渠道,传播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

2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刻领会、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把讲政治摆在首位,引领广大中医药工作者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加强党的建设。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紧盯新问题、新动向,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好“一岗双责”,严守政治纪律,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严格中央八项规定,一手抓事业发展,一手抓反腐倡廉,建设一支团结奋斗、朝气蓬勃、创新向上、医技精湛、清正廉洁的中医药队伍。

22.推进行业作风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九不准”规定,弘扬广大卫生与健康工作者“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精神,把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深入到行政审批、设备采购、药品和耗材采购、工程建设、医院创收、索要红包、科室承包、药房托管、项目许可、接受捐赠、投融资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严格管权、管人、管事、管钱、管物的各项监管措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治理不正之风。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三合理”(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诊疗)要求,持续改善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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