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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弋阳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三公”经费报帐管理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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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弋阳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三公”经费报帐管理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卫生计生医疗机构:

    现将弋阳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三公”经费报帐管理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弋财秘[2016]10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遵照文件要求严格执行。

 

 

 

二O一七年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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