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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阳县2017年度乡镇卫生院综合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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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卫生服务网底,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提供基层卫生优质服务,促进基层卫生事业发展,根据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以基层为重点”这个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突出服务特色,改进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升群众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利用率和获得感, 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科学制定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规范考核程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考核过程民主公开,确保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

(二)坚持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原则。根据省、市、县年度基层卫生工作目标任务指标,合理制定考核标准和评价细则,重点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履行职能职责情况,对影响绩效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科学量化、合理评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业绩。

(三)坚持绩效挂钩、奖优罚劣的原则。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综合目标管理考评结果与收入分配制度相挂钩的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补助、乡镇卫生院院长(副院长)绩效工资分配以及医务人员的收入挂钩。

三、考核内容

乡镇卫生综合目标管理考评总分300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综合管理(20分):主要考核组织管理,院容院貌、行风建设、计划生育、安全生产、信访维稳、人事管理、信息报送等情况。

(二)健康扶贫(25分):主要考核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具体政策落实、贫困人口信息核准上报等情况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50分):主要考核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项目实施、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信息上报、居民知晓率及群众满意度等情况。

(四)医政管理(50分)主要考核医疗行为规范、人员培训、医德医风建设。

(五)中医药管理(10分)中医药管理服务等情况。

(六)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10分):主要考核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和落实乡村医生补助政策、建立乡村医生例会制度及培训制度、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及院感管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方面。

(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0分):主要考核签约数量完成情况、有效签约、签约居民知晓率、满意率、签约居民有效履约情况等。

(八)财务与经济运行(15分):主要考核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资产管理、新财务制度执行、经济运行情况、经费开支与使用情况。

(九)药政管理(35分):主要考核合理用药、医疗费用、患者满意度、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和药物零差率销售情况。

(十)卫生监督执法(20分):主要考核执业许可管理、医疗感染控制、放射诊疗、医疗废物管理情况。

(十一)疾病控制(30分):主要考核免疫规划、重点传染病防治、卫生应急、慢病管理等情况。

(十二)妇幼保健(20分):主要考核妇幼卫生信息报告、托幼机构管理、0-6岁儿童和孕产妇系统管理情况。

(十三)满意度测评(5分):主要是县卫计委班子成员对各乡镇卫生院班子建设、医院管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考核对象与主体

乡镇卫生院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评由县卫计委负责组织实施。2017年度考核对象为: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及其隶属的一体化村卫生计生服务室。

县卫计委委托各乡镇卫生院对隶属的一体化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每年进行2次考核。

五、考核方法

(一)分值构成:考核围绕全县基层卫生工作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制订《2017年弋阳县乡镇卫生院综合目标管理考评细则》(见附件)。考核总分值为300分,考核内容包括综合管理、健康扶贫、基本公共卫生、医政管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药政管理、财务管理、卫生监督执法、中医药管理、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和满意度测评等13个方面指标体系。

(二)考核方法:县卫计委成立乡镇卫生院综合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考评工作,制定考核评价细则,协调解决考核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受理、核查考核投诉和异议,审议考核结果。

全县16个被考核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划分为2个组同时进行,每组由县卫计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统一选调、培训考核人员,统一标准,统一评分尺度。具体方法是:

1、查看资料。考核组按照考评细则对相关资料进行评价分析,量化评分。考核资料主要包括被考核单位自评报告、各考核内容的组织机构建设和工作制度文件,公共卫生和综合管理资料以及其他与考核工作相关的资料等。考核资料需整理、编目、成册。

2、现场考核。考核组成员查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内部设置、医疗设备、服务流程和就医环境;随机抽查每个卫生院2个一体化村卫生室;核查健康扶贫、家庭医生签约、公共卫生、一体化管理、医疗服务、中医药服务以及考核工作需要现场核查的相关内容;调查基本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社会满意度与群众知晓率。

3、计分方法。按照《2017年弋阳县乡镇卫生院综合目标管理考评细则》,各被考核单位得分由现场考核得分和资料评价得分组成,两项合计即为考核得分,现场考核反馈意见,不通报考核扣(得)分情况。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先资格。

①单位干部职工有违纪违法受到处理的;

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③发生二级以上重大医疗事故的;在2017年度发生单起医疗纠纷,经鉴定或认定依法赔付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或2017年度累计发生医疗纠纷三起以上且每起赔付金额1万元以上的。

六、考核结果运用

乡镇卫生院综合目标管理考评结果与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财政专项补助挂钩,同时作为对乡镇卫生院院长表彰奖励和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考评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合格等次考评得分必须达到210分(含210分)以上,优秀等次考评得分不低于270分。

(一)奖励:

1、考评结果优秀、合格等次的乡镇卫生院的正、副院长绩效工资按《2015年弋阳县乡镇卫生院的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弋卫发〔2015〕102号)文件规定执行。乡镇卫生院考评分达210-239分(含210分)的,院长、副院长每月分别领取1000元、400元的岗位津贴;乡镇卫生院考评分达240-269分的,院长、副院长每月分别领取1200元、600元的岗位津贴;乡镇卫生院考评分达270分以上(含270分)的,院长、副院长每月分别领取1400元、800元的岗位津贴。正、副院长领取绩效工资时,必须经委财务核算中心审核,卫计委批准方可兑现,多退少补。乡镇卫生院考评分在210分以下的正、副院长月工资按财政、人事部门核定的档案工资和绩效工资发放,多退少补。

2、设“乡镇卫生院综合目标管理考评第一、二、三名” 3个奖项,奖金分别为2万元、1.5万元、1万元。在270分以上,且排名在第一、二、三名的乡镇卫生院县卫计委获奖单位的考评分必须达270以上。获得前3名的单位干部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每人每年分别按增加600元、增加500元和增加400元三个档次计发。

(二)惩处:

考评结果将作为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考评得分排在最后一位的卫生院院长要在委班子扩大会上作表态性发言,全体干部职工不能享受政府表彰的所有奖励。

七、考核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委领导和各股室负责人组成的乡镇卫生综合目标管理考核领导组,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责任,规范考核程序,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二)强化考核落实。各被考核单位要切实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做好考核材料的收集与汇总,及时整理相关考核资料的台帐登记,上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上报材料的及时性、准确性等情况列入年度动态考核内容。

(三)注重动态管理。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日常督查指导,推动工作开展,及时发现问题,积极加以解决,努力使全年农村卫生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四)明确考核纪律。各部门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做好考核相关工作。被考核单位要及时提供有关真实材料,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或虚报成绩。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评先资格,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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