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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自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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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关于印发<全面依法治省实地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饶法办字〔2023]2号)、《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的通知》(饶法府建办字〔2023〕2号)、
《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的通知》(弋法府建办字〔2023〕3号)文件要求,旭光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决定在全乡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自纠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查促纠、惩教结合、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建章立制等形式,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环境,提高执法水平,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优化营商环境。
二、工作重点
    本次自查自纠覆盖全乡所有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重点包括:
(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1.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学习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2.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的推进机制,行政处罚信息是否公开。
3.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情况。是否落实《江西省行政执法机关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按要求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记录设备。
4.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是否落实《江西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按要求配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
(二)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
1.主体是否合法。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具备法定资格和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被处罚主体认定准确。
2.违法是否事实清楚、证据是否确凿。违法事实与情节认定清楚,表述准确;认定违法主体和违法行为的证据充分,且主要证据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3.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适用法律正确,且引用条款、项目准确、完整;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4.程序是否合法。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顺序实施行政处罚;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依法举行听证;依法应当移送其他机关的案件必须移送(两法衔接工作)。
(三)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情况
1.《弋阳县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022版)》落实情况。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落实情况。
3.行政裁量权基准管理工作情况。
4.是否推广"企业安静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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