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2018年省财政安排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用于支持我省镇村公交发展。经综合评价筛选,择优选定共青城市、永新县、新建区、广丰区、瑞昌市、浮梁县、婺源县、安远县为2018年江西省“四好农村路”(镇村公交)发展试点县(市、区)。项目的实施将持续提升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努力实现城乡道路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经济、便捷的出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