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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江西锦泽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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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弋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93-5821328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江西锦泽置业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弋阳县南岩镇白马大道18号锦泽国际豪苑10栋1-B7室

361126003001GB00016F00070052

29.58

商业




公告单位:弋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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